1,火炬蓄電池組初次充電用直流充電設備,其輸出電壓應高于蓄電池組總電壓的50%,輸出電流高于充電電流的25%。
2,充電前擦干濺落在蓄電池表面的電解液,檢查充電設備是否正常,將蓄電池組的正、負極分別與充電機的正負極相連,不可接反,以防損壞蓄電池。
3,初次充電按單體電池容量的10%的電流進行第一階段充電,當充至單體蓄電池電壓升達2.4V時,改用5%的電流進行第二階段充電。充電過程中,電解液溫度接近45 ℃ 時,應減少充電電流或用人工方法冷卻,以防蓄電池過熱影響質量。
蓄電池(組)充足電的特征為:
1.蓄電池電壓和電解液密度連續2~3 小時內保持基本穩定不變。
2.蓄電池內電解液產生清晰氣泡,呈“沸騰”狀態。
3.充入蓄電池的電量為額定容量的4~5 倍,充電時間約70小時左右。
4.充電過程中,由于電解液中水的電解和蒸發,隨時補加蒸餾水。在充電完畢后,電解液的密度酌情用蒸餾水或用密度1.4000的硫酸調整至1.280g%cm3 ±0.005g/cm3(25℃)。
5.初次充電結束后,將蓄電池表面擦洗干凈,裝上液孔塞或關閉液孔塞氣蓋,方可投入使用。
上一篇:火炬蓄電池驗收及相關問題
下一篇:火炬蓄電池質量怎么樣
<< 返回
全國服務熱線
400-045-9897